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
2023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
科学技术部的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挂
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1949年10月,人事部成立,前身最早为政务院人事局。
1950年成立中央人事部,安子文任部长。
1954年撤消中央人事部,成立国务院人事局。
1959年撤消国务院人事局,成立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
“文化大革命”期间,内务部撤消,有关人事方面的工作移交中央组织部办理。
1970年6月,中央决定将人事局的工作,一部分交中央组织部,一部分交国务院政工小组。而劳动部则被并入国家计划委员会。
1975年9月,国务院决定将劳动工作从国家计委分出,成立国家劳动总局。
[14]
1978年3月,成立民政部政府机关人事局。
1980年7月,国务院决定将民政部政府机关人事局与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国家人事局,直属国务院领导。
[14]
1982年5月,劳动总局、国家人事局、国家编委和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合并成立劳动人事部,赵守一任部长。
1988年4月,国务院第二次机构改革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成立,而劳动人事部被撤销,组建了劳动部。
[12] [14]
2008年3月1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表决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5]
2008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挂牌。
[2-3] [13]
2023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
科学技术部的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挂
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